1、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壮大数字经济。
(1)开展工业互联网发展“323”行动,打造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推进大型企业集成创新和中小企业应用普及两类应用、构筑产业、生态、国际化三大支撑。设立专项工作组和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推动相关部门和地方细化方案措施。
(2)实施工业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一期工程,开展网络化改造、平台体系、安全体系、IPv6等集成创新应用。设立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管理机构,打造安全可控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
(3)制订出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指南。建设一批面向重点行业和区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测试床,培育5家左右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百万工业企业“上云”行动,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
(4)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提升工程。制定出台工业互联网安全指导意见,健全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建设工业信息安全态势感知、信息通报平台,引导鼓励企业提升安全意识和防护水平。
(5)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新遴选100个左右试点示范项目,开展基础共性和行业应用标准试验验证。制定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条件。加大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民爆等重点行业智能制造推广力度。
(6)实施制造业“双创”专项,支持一批制造业“双创”示范平台,建设信息物理系统测试验证平台。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培育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等网络化生产新模式。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建设和贯标推广。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遴选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
(7)推动出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性文件,鼓励发展共享经济。实施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支持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智能传感等技术研发和综合应用,丰富发展高端智能产品。加快发展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实施“芯火”创新计划和软件“铸魂”工程,研究出台新形势下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完善大数据标准体系,深化大数据行业应用,大力发展工业大数据。推动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大数据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地方因地制宜发展大数据,加快构建大数据产业链、价值链和生态系统。
2、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国防科技工业深深植根于国家科技和工业基础,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进而实现跨越发展。
(1)着力筑牢先进装备保障能力。深入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组织好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高分专项、北斗导航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抓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组织协调,确保完成重点型号科研生产任务。
(2)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落实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实施专项行动计划,推进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调整,完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准入退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和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3)健全国防科技协同创新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优化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相关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编制年度“军转民”和“民参军”技术产品目录。联合军地部门举办第三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和第四届军民融合发展高技术装备成果展览,做好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工作。
(4)大力推进军民资源统筹共享。进一步促进军工重大试验设施、高端科研仪器、国防科技工业创新基地向社会开放,加强新建实验室和重大试验设施的军民统筹。加快现行军工标准修订和关键领域标准研制,优先采用适用的民用标准。扩大军民通用标准试点范围。完善国防科技成果降密解密制度。
(5)推动重大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关键新材料、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网络空间安全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兼顾军民双方需求,大力发展核能、卫星应用、民用飞机、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等军民融合产业。推进航天领域军民融合示范试点,加快北斗产业化,落地一批军民融合重大工程。高标准建设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6)支持部属高校突出国防特色,面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方向和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强基础前沿研究,开展行业企业精准对接,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培育世界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
3、统筹推进“中国制造2025”五大工程实施
(1)扎实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突出协作化、市场化、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导向,开展对已成立国家级中心的评估考核,遴选3家左右条件成熟的省级中心升级为国家级中心。实施知识产权推进计划,培育知识产权标杆企业。抓好有关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启动实施,做好重大专项2020年后梯次接续的系统布局,充分发挥专业化项目管理支撑作用。
(2)深入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继续开展“一揽子”突破行动,集中力量解决动力电池系统等50项左右关键瓶颈。扩大实施“一条龙”应用计划,搭建供需平台,启动机器人关键部件、存储器等重点产品、工艺示范应用。支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促进“四基”企业加速成长。
(3)实施新材料产业2018年“折子工程”。加快建设新材料重点平台。发布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集聚区目录,力争实现5-8类重点新材料的重大突破,形成一批典型应用示范成果。建立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协同创新的政策机制,完善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出台促进新材料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
(4)加快重大装备发展。开展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关键系统部件示范应用。稳步推进C919大型客机研制,开展大型客机发动机验证机整机试车。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加快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大型高端农机装备、高端医疗装备、大型海上风电机组等重大装备研制。完善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落实好重大技术装备和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5)推动设立“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支持重点领域发展和重大工程实施。
(6)高标准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发布示范区评估指南,建立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中国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实施机制,推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转型提升,抓紧谋划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推动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
4、推动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区块链等热点产品及服务创新研发。加快消费电子智能化转型,实施超高清视频产业创新工程,带动超高清视频产业整体升级。拓展电子产品在交通、海洋、医疗等领域的新型示范应用。
5、制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推动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大型邮轮、智能船舶、清洁能源船舶及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和规范机器人、民用无人机、增材制造、智慧健康养老、安全产业、应急产业等健康发展。抓好新能源汽车双积分管理办法的实施。推进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计划,鼓励和引导绿色产品消费。